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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民政局多措并举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来源: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发布时间:2020-07-28 09:15:4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内公民收养登记工作,保障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庆阳市民政局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收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是依法依规,确保收养合理合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和《民政部关于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及相关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努力让儿童回归家庭得到父母的关爱和接受良好的教育。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审查严格。各县(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审查—报批—登记的程序办理,在收到收养人申请后,依法审查收养人年满30周岁的情况、婚姻状况、抚养能力、无子女证明和身体健康证明,尤其是对社会弃婴、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孤儿和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送养的子女,对其证明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委托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或者登记机关严谨细致的进行收养能力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照政策法规,符合收养条件的,按规定程序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并在全国收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办理收养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三是部门协作,规范收养行为。对捡拾到的社会弃婴,一律到公安部门报案,由公安部门负责查找其生父母;对查不到生父母的,及时送交至市儿童福利院抚养。联合卫健部门,加强收养人计生情况审查;对不符合收养登记条件的对象坚决不予办理。通过各部门相互配合,建立联动机制,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四是健全机制,着力规范档案管理。对1992年《收养法》颁布以后办理的收养登记档案进行整理,完善收养登记台账。所有的收养档案实行一案一卷,为每名对象建立完善的纸质档案,按序编号,并进行电子存档。同时,做好档案保密工作,为收养和送养人保守秘密,维护好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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