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 >新闻中心>民政新闻>详细内容

依法巧解家事结  调解纠纷促和谐

来源:西峰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24 12:17:3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近年来,西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着眼构建和谐社会,针对全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层出不穷、离婚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大力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着力化解婚姻关系中的不和谐因素,用心用情诠释了婚姻调解的时代内涵。自成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来,共受理各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560起,劝和432对,劝和率达到77%,离婚率逐年下降,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成效显著。

一、加强组织领导 形成调解合力

西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积极主动地与司法、妇联等部门衔接沟通,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成立西峰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西峰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在机构设置、人员组成、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2019年7月,西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会同西峰区司法局、西峰区妇联成立了“西峰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甘肃省婚姻家庭领域成立的第一个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调委会设有调解室3个,兼职工作人员 12名,专职调解员2名,由专业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婚姻咨询师、公证员、律师等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构成,主要开展婚前心理辅导、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财产权益等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调解,从场地、人员、经费等方面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形成了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依法依规 提升调解效能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家庭提供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西峰区婚姻登记处始终坚持以国家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结合业务工作,按照合法、自愿的原则,对离婚夫妇的家庭现状及离婚原由采取“一对一”调解沟通、心理疏导,劝解因一时冲动赌气闹离婚的当事人,将他们的离婚先进行一个“冷处理”,避免因草率离婚而导致家庭破裂,减少非理性离婚现象的发生,从而开启婚姻当事人的爱心锁、架起双方的连心桥。

2024年2月,我处接待了一对离婚当事人,女方情绪失控嚎啕大哭,男方面有抓痕同时骂骂咧咧。慎重起见,调解员递上两杯水之后赶紧让两人坐下来,并分别与之沟通,寻找他们婚姻矛盾产生的真正原因。通过观察与交谈,调解员心里已有几分把握。女方认为丈夫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性情乖张暴躁,经常酒后辱骂她,还不时对她进行殴打,她实在忍无可忍,因而提出离婚。调解员首先对女方进行精神抚慰,继而从家庭、社会、孩子的抚养等方面进行劝解疏导,女方态度不再坚决,但离婚的念头尚未打消。随后,调解员让女方慎重考虑,给自己一个“离婚冷静期”。接着对男方进行调解沟通,指出男方酒后失德的严重行为,以及家暴的危害性,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讲政策,让男方明白夫妻之间应该互敬互爱,互帮互助,理解并体谅妻子操持家务和抚育子女的艰辛与不易。通过循循善诱的思想工作,男方幡然醒悟,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对妻子道歉并许诺今后不再酗酒,坚决改正自己的错误,女方也表示今后遇到问题会相互沟通,积极化解家庭矛盾。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夫妻二人握手言和,并向调解人员表示感谢,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本次调解依法、依规,合情合理,最大程度调处了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婚姻问题,充分发挥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协调化解机制。

三、多方联动配合 增强调解实效

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西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的调解服务。对处在“离婚冷静期”,但未成功调解劝和的当事人,及时向区司法局、区妇联反馈,实行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西峰区司法局、区妇联分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信息反馈给当事人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妇联,实时掌握动态,及时跟进化解,有效地预防了因婚姻家庭纠纷所引发的社会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近几年的工作探索和实践,西峰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以“民政司法牵头、婚调委主导、行业组织配合”的全方位、共参与的调解机制,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系家庭幸福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