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窗口)安全管理措施》的通知
甘民办发〔2021〕37号
各市(州)民政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民政服务机构(窗口)安全管理措施》已经2021年第43次厅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民政服务机构(窗口)安全管理措施
养老服务机构
一、从严抓好消防安全
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人员及职责,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工作措施。
2.落实每日消防巡查、每月防火检查、消控室24小时专人值班等管理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
3.按照行业标准配备烟感、喷淋、防火门、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
4.在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部位、场所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保持通道畅通。
5.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充电区域,严禁在门厅、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停放充电。
6.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国消防安全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组建消防安全员队伍,熟练操作使用消控设施设备和微型消防站等消防装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火、疏散、逃生、自救等技能培训。
二、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管理规定
7.在食堂明显位置悬挂《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和上岗资格。
8.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原辅材料。
9.严禁使用腐败变质、掺假掺杂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粗加工和精加工、生食和熟食要分开。食堂各类用具严格洗消保洁。
10.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设置专用冰箱和密闭专用容器,每餐食品按各品种不少于100g进行留样,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11.卫生室、药房须在卫生健康部门登记备案,按要求配备具有医师、药师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12.采购药品须留存相关合法资质和购进票据,建立药品进货查验目录台账,规范储存和使用药品,过期药品及时销毁。
三、有效防范自然灾害
13.在汛期、旱季等自然灾害多发时节,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每日对机构内部和周边自然环境进行巡查,对存在的洪涝地质灾害、火灾等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对重大灾害隐患,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服务对象转移安置工作。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4.按照火灾、地震、暴洪泥石流、食品药品中毒、人员伤害等突发事件特点,科学分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时机、响应等级、处置措施、处置目标,责任到岗到人,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
15.加强应急处置培训,畅通与应急、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应急联络,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防火、防震等应急演练,在每年汛期来临前开展一次全要素防汛演练,储备必要的生活和救灾物资。
五、加强督导检查
16.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弥补漏洞。省民政厅不定期对各地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
儿童福利机构
一、消防和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参照养老服务机构执行。
二、严格医疗卫生管理
17.设置医疗室、隔离室、康复室、药房或采取与定点医疗机构合作方式,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8.卫生室、药房须在卫健部门登记备案,按要求配备具有医师、药师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19.采购药品须留存相关合法资质和购进票据,建立药品进货查验目录台账,规范储存和使用药品,过期药品及时销毁。
20.定期安排体检、疫苗接种,做好日常医疗护理、疾病预防,发现疑似患有传染病或精神障碍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三、应急处置和督导检查工作参照养老服务机构执行。
精神卫生福利机构
一、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措施参照养老服务机构执行。药品安全管理中要从严管理精神专科处方药,严格遵照医嘱使用。
二、做好人身安全防范
21.设置人员隔离防护设施和门窗防护装置,视情配置北斗定位系统设备,储备必要的人员拘束和防护装备,用于处置突发人员伤害事件。
22.全面了解服务对象病史及家庭社会关系,有无院外伤人、毁物等行为,详细评估现存和潜在的暴力行为,合理安排居室。
23.医护人员不得单独进入病区,在病区和居室内工作时要提高警惕,及时发现、预警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
24.每周排查清理人员居室内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锐器、钝器等物品。
三、应急处置和督导检查工作参照养老服务机构执行。
救助管理机构
一、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措施参照养老服务机构执行。
二、提高救助管理水平
25.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在受助人员入站登记前严格履行安检程序和体检程序,按照受助人员性别、年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实行分区居住。
26.为受助人员提供的食物、衣物和住处要符合基本卫生要求。
27.为未成年人、老年人、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受助人员提供适宜的生活照料,配备相应的辅助器具,严防摔伤、跌坠、电击、溺水等意外伤害,有条件的市州可将精神障碍患者及时转至精神卫生福利机构。
28.定期检查维护视频监控设备,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三、应急处置和督导检查工作参照养老服务机构执行。
殡葬服务机构
一、从严抓好消防安全
29.春冬季、传统祭祀节日期间,专门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集中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
30.落实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巡查。
31.把握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和群众祭祀(扫)特点,加大对祭祀用火的管控力度,定期清理墓区周边可燃物,在墓地路口设置卡点,严禁火源进入墓区,严禁在禁火区域烧纸和烧香点烛。
32.提倡绿色生态文明祭祀,引导群众祭祀时不使用明火、不焚烧纸钱、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应急处置和督导检查工作参照养老服务机构执行。
三、做好遗体处置工作
33.配合应急、卫健、公安等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安全和卫生事件中死亡人员的遗体处置和风险防控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传染事故。
婚姻登记窗口
一、从严抓好消防安全
34.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定期维护和检测。
35.在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识,禁止在工作区吸烟。
36.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灭火、疏散、逃生、自救技能。
37.落实每日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二、加强档案和网络安全管理
38.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存放婚姻登记档案,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光、防虫、防蛀、防腐等“八防”工作。
39.定期对计算机网络、业务平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严防婚姻信息泄露。
三、做好特殊日期登记工作
40.在婚姻登记高峰特殊日期,提前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引导婚姻当事人错峰登记,防止扎堆造成安全隐患。
福利彩票销售窗口
41.落实彩票销售网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定期维护和检测;在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识,禁止在工作区吸烟;销售人员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灭火、疏散、逃生、自救技能;每日排查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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