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民政局出台十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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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部署要求,为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工作,持续提升民政工作管理服务水平,激发社会组织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庆阳市民政局出台“十条措施”,助力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1.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坚持“依法依规、高效便民”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优化登记审批流程、规范审批材料,做到即来即办,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2.提高便民服务质量。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窗口人员和登记管理机关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社会组织行政行为,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3.提升科学管理水平。结合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做好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应用和数据共享,最大限度地让“数据跑”代替“群众跑”。
4.扎实做好年度检查。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分类施检,对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社会组织,采取年检降档、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和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方式,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跟踪抓好整改提升。
5.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6.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失信社会组织信用约束,对社会组织有干扰市场行为的坚决查办,依法纳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深入开展减负行动。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为会员企业减负,助力企业成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8.规范涉企收费管理。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持续巩固减负成效。
9.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整合行业资源,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10.搭建行业交流平台。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探索搭建各类产业对接交流平台,形成“交互作用”,产生更大的影响和更好的效果。
随着措施的出台,全市民政系统将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扎实的工作成效提升民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助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庆阳经济社会大局中展现民政部门作为、贡献民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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