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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民政局 “五个到位”扎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来源:镇原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7-0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镇原县民政局以“五到位”为抓手,扎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政策宣传到位。根据《镇原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临时救助的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为临时救助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彩页、悬挂宣传展板、微信等形式,对临时救助政策进行多层次、立体式宣传,使群众能够掌握救助政策,明白救助条件、办理程序,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把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不断提高群众对临时救助工作的满意度。

二、复查审核到位。采取入户调查与经济状况核对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并认真核实申请对象的身份证、户口本、患者医疗报销凭证、诊断证明、就学支出、受灾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全面提升临时救助工作精准度和时效性,真正实现应救尽救的目标。

三、程序规范到位。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村两级入户调查核实、县救助服务中心复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实施临时救助,对整个救助程序进行公开公示,确保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资金发放到位。对于困难程度较轻,申请材料齐全的实行800元以下(含800元)小金额救助,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对于困难持续时间为1个月的支出型临时救助,乡镇人民政府完成审核审批后,报县民政部门备案;对困难持续时间在2—6个月的支出型临时救助以及重大生活困难临时救助,由县民政部门审批,其中救助金额超过10000元的,由县民政部门报县人民政府审定。临时救助资金通过“一折统”发放,确保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五、监督检查到位。县乡两级及时跟踪做好调查、审核、公示、审批等各个环节,查看资金发放和档案资料等情况,确保不发生漏报和错报现象。

2021年以来,共救助困难群众4914户1838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2487.486万元。及时有效缓解了因重大疾病、突发性事件等造成的生活困难,发挥了“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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