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

《庆阳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庆阳市民政局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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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总工会印发了《庆阳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该实施细则明确,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其他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照《庆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庆市民发〔2021〕124号)、《庆阳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庆市民发〔2021〕125号)相关规定认定。

该实施细则明确,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人口指不符合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的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人口申请家庭财产在存款、住房、车辆、经商等方面要符合具体规定。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刚性支出剧增或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应同时满足3个条件:一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边缘人口认定标准,但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是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同期家庭总收入的80%;三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支出型困难人口刚性支出范围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灾害和意外事故刚性支出。支出型困难人口申请家庭财产在存款、住房、车辆、经商等方面要符合具体规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指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乡村振兴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认定。其他低收入人口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认定。

该实施细则明确,低保边缘人口及支出型困难人口申请应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交相关材料。低保边缘人口及支出型困难人口认定后,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其开展经济状况核查。

该实施细则明确,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落实基本生活救助,对低保边缘人口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可享受相应的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政策。

该实施细则的出台,对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完善我市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我市社会救助整体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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